附:教务处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医学院实验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处、各二级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广州医学院医学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及学校实际情况,为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实验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为宗旨,推进我校实验教学内容的更新,逐步增加所开设实验项目中综合性、设计性项目的比例,切实提高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及实际动手能力。实验教学改革课题应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为指导,从学校的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模式、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等各方面的研究出发,进行实验项目的更新、实验课程体系、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各方面的研究探索。鼓励开展集专业、课程结构重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法和教学管理改革等于一体的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以通过应用与理论研究促进我校实验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二、 申报条件
(一)广州医学院各部处、各二级学院、各附属医院(含非直属附属医院)的教学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教学改革实践条件,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且在新项目申报之前无未结题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二)以前已在校级或校级以上立项的课题将不予立项。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方案和前期工作基础,项目研究内容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且具有较好的创新性,服务学校教育决策和教学改革实践。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并提交研究报告、论文等可考核的成果。
(四)课题立项标准及绩效要求:
1、立项标准为:
(1)重点项目:要求项目实施一年以上并提交总结报告,同时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
(2)一般项目:要求项目实施一年以上并提交总结报告,同时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各类课题在结题验收时需对研究成果进行绩效评价。论文类成果应在国内外有合法刊号的期刊上正式发表,增刊和内部交流资料类成果不纳入绩效评价。
三、 申报范围
根据《广州医学院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广医发〔2011〕152号)中实践教学研究的内容,结合实际本次立项仅限于医学类专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类:包括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教学考试与质量监控、课程内容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
2、实验课程整合类:指整合现有的多学科的实验内容,开设独立的实验课程。
3、实验教学资源类:此类项目包括仿真实验软件、实验教学辅助软件、教学资源库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能够辅助实验仪器设备,充实实验教学内容,使学生有更直观的体验;内容丰富、表述清楚、形式多样、有启发性;软件运行可靠,便于实验室开放及后续开发和完善。
4、实验项目开发类:包括新增、更新实验项目。新增实验项目主要是为了顺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将目前比较实用、接近前沿技术的实验内容充实到实验教学中,用以替换原有内容过时的实验项目。更新实验项目主要是对已有的实验项目内容进行改革、整合,使原有实验项目更具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进而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
5、实验室开放项目类:指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选择由教师或者师生共同设计的创新性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在实验室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围绕各级各类科技竞赛开展的训练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内容必须是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是计划内必做实验项目的延续、补充和提高。学生已经获批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学生作为课题组成员直接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不可重复立项。
以上尚未涉及,但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课题经评审也可立项。
四、 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者填写《广州医学院实验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文字材料,交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签署意见后,于2012年11月9日(第十周周五)前交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本部16号楼405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gylck@126.com。
(二)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资助项目。所有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不随文下发。
广州医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