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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大翔药学奖(助)学金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5年大翔药学奖()学金的通知

 

药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大翔药学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将2015年大翔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奖学金评选对象: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本科生和校本部研究生均可申请。

2、助学金评选对象: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校本部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评选条件及金额

见《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大翔药学奖学金评选细则》。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大翔药学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助学金申请需附相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研究生请在申请理由中注明论文发表等情况);

2、由所在班级(本科生)或导师(研究生)提出推荐意见后,于311提交学院学生管理办(A1-434)审核,过期不候。

3、学生管理办汇总材料后,提交学院办公会进行复审,确定名单后由学院学生管理办在院内进行公示后,报学院领导审批,并报广东大翔药业有限有限公司备案,同时抄送学校相关部门。有争议者由学院学生管理办重新审核并提交处理意见。

四、名额分配:

1、奖学金:本科生12人;研究生3

2、助学金:本科生8人;研究生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37103280

 

附件

1、《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大翔药学奖学金评选细则》

2、《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大翔药学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

 

药学院学生办

2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