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6年第五次公开招聘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通讯评审通知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6年第五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和程序,我院已完成药学院智能药学科创中心教师(1-1)岗位应聘简历资格初审工作。现将以上岗位资格复审及通讯评审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我院已通过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登记的邮箱向投递岗位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请按邮件规定时间回复通知邮件是否参加,逾时不回复视为放弃应聘本次招聘的岗位。
二、资格复审及通讯评审安排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通讯评审前需接受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具体复审流程由用人单位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通讯评审。
(一)方式、时间
1.资格复审:详见邮件通知安排。
2.通讯评审:通讯评审时间和详情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邮件具体通知整理所需材料。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含补充提交材料),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报名、资格初/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试用期等公开招聘全过程及聘后管理,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6年8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庞老师 020-37103259)